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形铝合金的状态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铝及铝加工产品。
2.基本原则
2.1 基础状态代号用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
2.2 细分状态代号采用基础状态代号后跟一位或多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3 基本状态代号 |
表1 基本状态分为5种
代号 |
名称 |
说明与应用 |
F |
自由加工状态 |
适用于在成型过程中,对于加工硬化和热处理条件特殊要求的产品,该状态产品的力学性能不作规定。 |
O |
退火状态 |
适用于经完全退火获得最低强度的加工产品。 |
H |
加工硬化状态 |
适用于通过加工硬化提高强度的产品,产品在加工硬化后可经过(也可不经过)使强度有所降低的附加热处理。 |
W |
固熔热处理状态 |
一种不稳定状态,仅适用于经固溶热处理后,室温下自然时效的合金,该状态代号仅表示产品处于自然时效阶段。 |
T |
热处理状态
(不同于F、O、H状态) |
适用于热处理后,经过(或不经过)加工硬化达到稳定的产品。T代号后面必须跟有一位或多位阿拉伯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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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细分状态代号
3.1 H 的细分状态
在字母H后面添加两位阿拉伯数字(称作HXX状态),或三位阿拉伯数字(称作HXXX状态)表示H的细分状态。
3.1.1 HXX 状态
3.1.1.1 H 后面的第1位数字表示获得该状态的基本处理程序,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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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单纯加工硬化处理状态。适用于未经附加热处理,只经加工硬化即获得所需强度的状态。
H2—加工硬化及不完全退火的状态。适用于加工硬化程度超过成品规定要求后,经不完全退火,使强度降低到规定指标的产品。对于室温下自然时效软化的合金,H2与对应的H3具有相同的最小极限抗拉强度值;对于其它合金,H2与对应的H1具有相同的最小极限抗拉强度值,但延伸率比H1稍高。
H3—加工硬化及稳定化处理的状态。适用于加工硬化后经热处理或由于加工过程中受热作用致使其力学性能达到稳定的产品。H3状态仅适用于在室温下逐渐时效软化(除非经稳定化处理)的合金。
H4—加工硬化及涂漆处理的状态。适用于加工硬化后,经涂漆处理导致了不完全退火的产品。 |
3.1.1.2 H 后面的第2位数字表示产品的加工硬化程度。数字8表示硬状态。通常采用O状态的最小抗拉强度与表2 规定的强度差值之和,来规定HX8的最小抗拉强度值。对于O(退火)和HX8状态之间的状态,应在HX代号后分别添加从1到7的数字来表示,在HX后添加数字9表示比HX8加工硬化程度更大的超硬状态,各种HXX细分状态代号及对应的加工硬化程度如表3所示: |
表2 HX8状态与O状态的最小抗拉强度差值
O状态的最小抗拉强度/Mpa |
HX8状态与O状态的最小抗拉强度差值/Mpa |
≤40 |
55 |
45~60 |
65 |
65~80 |
75 |
85~100 |
85 |
105~120 |
90 |
125~160 |
95 |
165~200 |
100 |
205~240 |
105 |
245~280 |
110 |
285~320 |
115 |
≥325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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